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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大游|星际赛车|挂证查不下去的主要原因

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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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福州高新區住建局發布了一份《關于第二批次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的通知》BG大遊。這份文件再次將建築行業的掛證現象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盡管掛證核查行動已經持續了一二十年,但這一現象似乎並未得到根本性的遏制。

      在6至9月的資質動態核查中,截至整改期限結束BG大遊,仍有553家企業未能達到資質標準。按照相關規定,這些企業的資質證書本應被撤銷星際賽車。然而,為了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並支持企業發展,相關部門決定將整改時間延長至2025年3月20日。這一決定無疑體現了監管部門的妥協與靈活性。

      因此,盡管掛證年年都在查,但並未採取一刀切的方式。畢竟,大量的人依賴這個行業為生。即使進行全面查處,也只是讓證書在市場中流通,間接推高了價格,而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規矩是規矩,市場是市場。在任何行業中,都存在著一定的灰色地帶。水至清則無魚,過于嚴格的監管可能會扼殺行業的活力和創新性。因此,在治理掛證問題時,需要找到規矩與市場之間的平衡點。既要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和行業的健康發展,又要考慮到企業的實際困難和市場的穩定性。

      去年8月,住建部聯合人社部發布《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利用社保繳費信息、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與注冊人員信息進行了交叉比對,並向各省市推送了第一批“掛證”專項治理排查名單。

      據住建部《通知》,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進入全面排查階段,此後將有更多省份公布“掛證”名單。

      針對此情況,天津住建委特地發布了文件,明確了六種暫不認定為 “掛證” 行為的情形。該文件依據的是住建部此前文件建辦市函〔2019〕92號。

      (2)因事業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社會保險由該事業單位繳納的。

      (3)屬于大專院校所屬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單位聘請的本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社會保險由所在院校繳納的。

      住建部此前2019年發布《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

      一、對實際工作單位與注冊單位一致,但社會保險繳納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的人員,以下6類情形,原則上不認定為“掛證”行為:

      2.因事業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社會保險由該事業單位繳納的;

      3.屬于大專院校所屬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單位聘請的本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社會保險由所在院校繳納的;

      度川管理研究部還對“掛證”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梳理與分析,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特別說明: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簡稱《規定》)第三條明確: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從事相關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六條、第十五條明確:建造師只能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查處“掛證”就是要找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持證人?注冊單位容易確定!而實際工作單位如何確定,是個大問題?也是查處掛證的重點難點!

      實際工作單位的確定,度川管理研究部認為,應該有如下幾個要素:勞動合同、社保繳納、工資發放、考勤記錄、熟悉企業和項目情況。

      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了22個掛證的實務問題,不僅涉及掛證個人,也涉及掛證企業,我們嘗試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基礎上,予以解答星際賽車,在此要特別強調的是:非官方回答、僅供參考!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3號)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明確:年齡超過65週歲,不能申請注冊,已注冊的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所以度川管理研究部認為:退休之後,年齡沒有超過65週歲是可以注冊和轉注冊的。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注意人事檔案的問題,雖然沒有社保交納信息,但通過人事檔案可以確定你所在單位,人證是否分離。

      回答:這種情況已人證分離了,但原單位內退,屬于一種特殊情況BG大遊,是否算作掛證,還需主管部門予以進一步明確。

      回答:我們的回答力求都是建立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之上,關于以上這個問題涉及《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多部法律和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百條【不繳納保險費處理】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BG大遊。

      度川管理研究部認為若證明了你與注冊單位是勞動關系,如《規定》要求的受聘于一家單位,那該單位就應該為你繳納社保,若末繳納社保就說明你與該單位沒有勞動關系,沒有勞動關系,你注冊在該企業,就算作掛證!

      問題4:證書注冊與社保都在A單位, B單位兼職簽非全日制合同做其他工作,只買工傷險,算掛證嗎?

      回答:《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明確建造師只能受聘于一家單位,社保繳納單位一般認定是你受聘的單位,而是否兼職則取自于你個人和受聘單位要求,法律沒有限定。

      所以,這種情況是否算作掛證?主要還是看你在項目現場的履職情況,若注冊單位是資質申請使用你的證書,則要看你在該公司的考勤情況。

      回答:分公司為非獨立法人,屬于總公司派出機構,與總公司屬于一個法人主體BG大遊,為同一個單位,所以這種情況是“人證合一”的。

      問題7:本次掛證專項整治,將查是否多單位注冊、查社保單位與注冊單位是否一致、查項目現場履職等,那麼掛資質不掛項目也沒有新單位上班的,是不是就查不到?

      回答:的確這種情況想查出有點難度,不過主管部門也可以通過“(1)通過單位考勤記錄;(2)通過公安、網監查QQ、微信等聊天信息”等手段查出。

      回答: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或已解除勞動關系,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注銷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注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注銷手續。

      回答:《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明確建造師只能受聘于一家單位,不同部門證放在兩個單位,根據《規定》也屬于掛證。

      回答:證書注冊單位應該就是社保繳納單位(退休人員除外),社保沒有在注冊單位,說明勞動關系不在該單位,無論有無在其他單位繳納社保,應該算作掛證。

      回答:目前各類別資質標準中除了最低資質等級和特級資質需要注冊建造等人員外,其他資質標準中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已取消。

      本次掛證專項整治將對各類別最低資質企業(例如: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特級資質企業(例如: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的資質申請和資質動態核查將產生影響,這些企業最起碼需要人證合一,同時對建造師項目履職掛證產生影響。

      回答:《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星際賽車。

      (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問題13:在2010年杭州一工地上班,並把二建注冊在紹興一家建築公司。同年到上海一公司上班,並在公司考了二建證注冊在上班的公司。15年紹興的公司停止了我的二建注冊及社保,但未注銷我的注冊信息。17年通過了一建考試,18年申請注冊在上班單位的時候被退回來了,沒說明理由。目前在浙江住建廳能查詢到我的二建信息到15年有效,住建部網站上沒有我的注冊信息,請問下我這情況算掛靠嗎?要怎麼處理?

      回答:根據《掛證專項整治通知》,你應該在原單位及時辦理注銷等手續。在自查自糾期間,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若原單位不配合注銷,《掛證專項整治通知》明確: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或已解除勞動關系,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注銷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注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注銷手續。

      回答:《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所以,建造師作為建築企業和項目部的骨幹人員,不屬于勞務派遣範圍。所以,這種情況應該屬于掛證星際賽車。

      回答:按照相關法律星際賽車,一人同時只有購買一份社保,目前在各省社保系統沒有聯網情況,可以做到多省買多份社保,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後,因為稅務系統早已全國聯網,兩省交納社保的情況將成為歷史,應提前做籌劃,建議:

      問題18:我從原單位內退出來時有解除合同和內退證明,在原單位有政策繼續給交保險,我去了新單位工作,但不用新單位交保險星際賽車,請問我的建造師證能不能注冊在新單位!

      回答: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要求:建造師只能受聘于一家單位。並沒有要求社保繳納單位與證書注冊單位要求一致,社保是證明實際工作單位的重要材料,但不是唯一材料,內退人員的情況,相對比較復雜,是否屬于掛證,請向主管部門咨詢。

      回答:這種情況也屬于人證分離,因為涉及單位去產能關閉,會不會作為特殊情況處理,還需要等待主管部門進一步明確。

      問題20:離開原單位,原單位扣著證不給轉出,還沒有時間去處理,現在已經找到新單位,社保也是新單位在交,也算掛證了?這樣不妥吧!

      回答:根據《掛證專項整治通知》,你應該在原單位及時辦理注銷等手續。在自查自糾期間,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若原單位不配合注銷,《掛證專項整治通知》明確: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或已解除勞動關系,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注銷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注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注銷手續。

      問題21:辦理了注銷手續後是不是要重新考試?公司以在他們公司網站刪除信息,就是注銷,要重新考試為由,不願刪除。現在很多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建築公司掛證BG大遊,按規定不能掛了,能不能轉到事業單位?比如住建局或者水務局等工程類單位?

      回答:不需要重新考試BG大遊,重新申請注冊即可!《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後星際賽車,可按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問題22:四庫一平台查查很多小公司都達不到資質要求的,都給降級?在結合社保查掛證,估計很多小公司就倒閉了。如此一來是不是觸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了?如果是,那麼地方不查,只靠部委的力量,進展估計會很緩慢。

      回答:不盡然,首先:通過社保信息系統和住建部的四庫一平台,不完全依靠地方政府,可以查出“人證分離”的人員;其次,《掛證專項整治通知》明確:在指導監督,對重點問題和典型案件掛牌督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信託BG大遊平台首頁金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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